生物倫理:科學研究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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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倫理:科學研究大難題
知識通訊評論第36期

實驗工作碰到道德困境?別慌,作家皮爾契(Helen Pilcher)為你訪問了幾位解決學術倫理難題的專家,保證迅速解惑。

科學家有時會在進行實驗的當中,忽然遇到一個道德的兩難局面,加州史丹佛醫學院的郝邁爾(Joachim Hallmayer)就有這種經歷。在他與同事開始徵募兒童以進行自閉症(autism)遺傳學研究一年之後,他們發現彼此對於哪些資訊可以告知兒童的父母,有不同的想法。精神病遺傳學家郝邁爾說:「有時候,要分辨哪些資訊是有用的,哪些是危險的,很不容易。」

這個研究小組相當幸運,校園另一頭的史丹佛生物醫學倫理中心(Stanford Center for Biomedical Ethics)正在籌組一個試驗計畫,準備提供生物醫學研究人員迅速有效的倫理問題解答。

郝邁爾和名為「倫理學家專線」(又稱「工作諮商服務」)的計畫成員聯繫,三個星期之後,他就得到了專家解答。

郝邁爾的研究團隊繼續他們的自閉症研究,伙伴氣氛更加和諧。不過,這個計畫的創始人馬革那斯(David Magnus)與周(Mildred Cho)表示,此計畫的目標不只是解決倫理問題。

周說,很多科學家都不認為論理問題是他們研究工作的一部份。馬革那斯與周希望更多人接觸生物倫理學這個很學術性的領域,以在實驗室中促生一種倫理思考的文化。

很多科學家忽略倫理問題,直到他們的研究工作突然成了頭條新聞才開始思考。

在南韓,顏面盡失的幹細胞研究先驅黃禹錫不僅假造了實驗結果,他從女性捐贈者取得卵子的過程也惹人非議。

從始至終,黃禹錫都強調自己的研究工作合乎道德標準。倫理忠告無人聞問會釀成大禍,黃禹錫事件也許是個非常極端的例子,但這個事件也不禁讓人思索生物倫理專家在實驗室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有人質疑倫理問題諮商真能改善情況。如果研究人員尋求生物倫理專家的建議,但是卻不遵循,倫理學者還有信譽可言嗎?如果出了差錯,倫理專家要負責嗎?有人說,這些倫理專家只是橡皮圖章,象徵性地檢閱多份研究計畫,是真的嗎?

周(Mildred Cho)

史丹佛生物醫學倫理中心主任馬革那斯說,工作諮商服務能將倫理思考融入科學家的日常生活。

馬革那斯和他的同僚看法一致,認為不能靠生物倫理專家來防止不當行徑。他相信,這種諮商服務能養成新入門科學家的操守意識,間接減少在研究倫理上出問題。

史丹佛這項諮商服務原本的宗旨是幫助研究者找出他們工作中的倫理與社會爭議,好補那些規範人體與動物研究的機構之不足,並不是要取而代之。

舉例來說,各種制度評議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負責監管美國聯邦政府所補助的生物醫學人體研究計畫。這些委員會評估參與實驗者可能有的風險與利益,關注焦點包括受試者的的徵集與實驗結果的保密標準。沒有IRB的核准章,研究就不能進行。

史丹佛的倫理諮商服務是完全自願的,有別於IRB的強制規定。中心提供私密的建議,不會將決議公告出來。

雖然這個中心的人員可以就研究者所處的任何研究階段提供建言,中心方面還是希望從研究一開始就參與倫理問題的討論。試驗性的計畫主要是為了讓大家理解一些問題,好比一項研究可能會對社會造成什麼影響,這些都超出IRB的業務範疇。其實,這個計畫之所以成立,部分原因是為了給人類胚胎幹細胞的研究人員一些建言。剛開始這類研究並不屬於IRB的管轄範圍。

生意興旺

過去六個月以來,這個試驗性服務計畫已經為史丹佛七個不同的研究團隊提供諮詢。主題多元,包括腫瘤學試驗和微陣列分析(microarray analysis),涉及的倫理疑難包括利益衝突到何處理非預期的實驗結果(incidental findings)。

中心已輕鬆解決了這七個問題中的六個,大部分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提出答覆。有一半的解答是在提醒研究人員現有規章,而非發展全新政策。

不過,郝邁爾碰到的難題需要更深入的分析。郝邁爾的加州自閉雙胞胎研究(California Autism Twin Study, CATS)預計檢查三百對雙胞胎,以瞭解他們的心智能力、語言能力和計畫能力。

研究人員已徵集了超過六十對雙胞胎小孩,也測驗了十幾對。隨著實驗資料越來越多,雙胞胎家長應該知道多少實驗結果的倫理問題逐漸浮上台面。

這些倫理問題的起因一部份是由於CATS的測驗不同於精神病醫師用來診斷自閉症的測驗,是由經過訓練的研究人員而非臨床醫師執行。

這種非臨床的試驗結果帶來許多爭議。在這種試驗裡,原本被醫師推定為自閉症的小孩有可能表現正常,自閉症患者正常的手足可能出現輕微且還沒有臨床症狀的病徵。

檢驗雙胞胎是不是同卵雙胞胎,並且排除罹患X染色體脆折症(fragile X syndrome)這類遺傳性智能不足的小孩的DNA試驗,總會引發一些問題。如果有小孩被證實罹患X染色體脆折症,代表爸爸或媽媽身上也帶有這種突變。

該不該說?

這些試驗結果可能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甚至影響醫療保險與州政府福利津貼的發放。因此,郝邁爾認為,家長知道少一點比較好。他說:「他們有知的權力,但是這種試驗結果會給孩子一些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的標籤。」但是郝邁爾的同事卻認為,隱瞞事實是不對的。

去年郝邁爾與倫理諮商服務人員接洽,他和同事與四位倫理學顧問討論他們碰到的問題,四位顧問包括馬革那斯與周。三個星期之後,郝邁爾收到一份書面建議事項。倫理諮商小組的結論是:由於這些試驗結果無法指出某種可以治療或預防的危及生命的後果,研究人員不一定要將結果告知病患家長。

他們建議非臨床實驗的結果不應該公布,但是家長如果想知道其他的試驗結果,不妨告訴他們。X染色體脆折症的陽性反應測試必須要在一個臨床實驗室裡面重做一次,研究人員也應該告知家長這樣的試驗結果對保險給付或工作機會造成的影響。

後來,CATS研究小組重新調整了研究設計,也得到IRB的額外批准,實驗計畫能夠繼續下去。有這樣的結果,郝邁爾和史丹佛的倫理顧問群皆表欣慰。

不過,並非每一次的諮商經驗都令人愉快。

二○○五年夏天,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凱斯西儲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生物倫理學家玄因恕(Insoo Hyun音譯)在黃禹錫的實驗室待了三個月,探索幹細胞研究對於韓國文化、社會、法律的影響。

他還幫黃禹錫修正了卵子捐贈的「告知後同意程序」(informed-consent procedure),並在《美國生物倫理期刊》中發表了介紹這個程序的論文。

去年十二月,他發現黃禹錫並沒有遵照標準程序進行實驗,他既惱又怒,覺得自己被騙了。

黃禹錫的研究計畫獲得IRB的批准,此外還有兩位倫理專家分別給了黃禹錫客觀的建議。但是黃禹錫從實驗室資淺人員與不瞭解可能副作用的捐贈者那邊取得實驗用卵子,違反了研究倫理。

約有二十位捐贈者的身體產生腹痛、腹瀉、嘔吐這類副作用,而且實驗中使用的卵子後來也證實是假造的。

黃禹錫濫用捐贈者的善意,扼殺患者的一線希望,公眾對於幹細胞研究的信心徹底瓦解。這個醜聞不僅揭示出忽略倫理專家建言的後果,也凸顯了進行實驗室倫理諮商時所受的限制。

玄因恕

玄因恕得知黃禹錫在實驗時罔顧建言之後,就和共同作者撤回了他們那篇論文。

玄因恕說,與黃禹錫合作的經驗徹底改變了他與實驗室合作的態度。

他說,未來他會非常小心。曾撰文討論卵子捐贈倫理的馬革那斯則認為,黃禹錫實驗室裡的倫理學專家沒有努力尋找研究中的道德瑕疵。他懷疑,這些生物倫理專家不過是啦啦隊而已。

玄因恕回應說,生物倫理專家把自己視為惡水上的領航員,但是身為倫理顧問並不表示有能力避免違規狀況。倫理顧問常會假定研究者已經把他們的建議聽進去了,「但是假如研究者故意騙你,你也無能為力。」

有人覺得倫理監察制度(ethical oversight)的概念根本就有問題。紐約人體實驗保護聯盟(Alliance for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主席夏拉芙(Vera Sharav)表示,生物倫理專家不過是虛晃一招,於事無補。人體實驗保護聯盟是一個監督性團體,專門揭發不合倫理規範的研究計畫。

她認為,許多倫理專家輕易讓研究計畫過關,也無法提供真正中肯的意見。

但是新罕布夏州漢諾威市(Hanover)達特茅斯學院倫理學研究所(Dartmouth College Ethics Institute)生物倫理學家葛林(Ronald Green)則認為,某些人不清楚當前「生物倫理企業化」(bioethics for hire)的真相就隨意批判,實在荒謬至極。

葛林是一家美國生技公司「先進細胞科技」(Advanced Cell Technology)倫理諮詢委員會的主席,這家公司正在開發幹細胞療法。他說,企業付給倫理顧問的每日津貼很少,而且那些倫理建議也沒有法律的約束力,「要全靠倫理諮詢服務,毫無道理。」

倫理學家玄因恕表示,他與黃禹錫的關係絕對禁得起檢驗。他的研究經費來自傅爾布萊特(Fulbright)獎學金,這應該可以釋疑。

通風報信

史丹佛校園

史丹佛的倫理專家如果發現違法或有害公共健康與安全的研究計畫,該怎麼做?馬革那斯與周表示,雖然倫理專家和研究人員簽訂了保密條款,一旦倫理專家發現不法情事,仍有責任向主管單位報告。

那麼情節輕微的錯誤行徑又該如何處置?馬革那斯答:「生物倫理專家不應該像警察一樣監管實驗工作。」

史丹佛生物醫學倫理中心的諮商服務因為有聯邦政府補助,財務上獨立自主,多少可以避免外界批評。現在,所有史丹佛的生物醫學研究人員都能享有諮商服務。其他學術機構,包括凱斯西儲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州的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都在籌組類似的倫理諮商服務機制。

玄因恕尚未加入凱斯西儲大學的研究倫理顧問團隊,但是他也沒有拒絕參與的意思。學者都希望這類服務計畫能夠使實驗室工作者更認識倫理議題。

倫理諮商不是一種看門狗(watchdog)制度,但是它也不應變成膚淺的展示狗(show dog)活動。它也許不能預防明知故犯的違法行為,但是它應該能幫助道德觀健全的研究人員把事情做好。

本文作者皮爾契(Helen Pilcher)是自由作家,現居英國諾丁罕(Nottinghamsh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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