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層陷下去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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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層陷下去了,怎麼辦?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所大地組卓玉庭

地層下陷的原因

地層下陷主要原因分兩種,一是自然現象,二是人為影響。若是地層因本身內營力、外營力、組成種類、顆粒大小而產生下陷或上升現象即為自然產生的下陷;若是因採礦、基礎施工、覆蓋開挖等工程震動,或地下水超抽之原因而造成地層下陷,均為人為影響所造成(如表一所示)。

以超抽地下水為例,原本土層具有一定高度的地下水位,而地下水存在於土壤的空隙中提供土壤支撐力,維持土層的高度,若居民超抽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下降,土壤便會因為空隙失去水壓的支撐而逐漸密合,土壤變緊密,地層隨之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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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地層下陷之原因

地層下陷的影響

地層下陷對自然環境造成不小的危害,更衝擊人類生活的環境,最主要的影響包括:低窪地區的積水、地下水資源的減少、地表上下設施的毀損、可用地面的減少等影響(如表二所示)。

且目前臺灣以易淹水地區、地層下陷累積總量、近年地層下陷年平均速率作為認定標準,劃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有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及屏東縣等(如表三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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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地層下陷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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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嚴重地層下陷鄉鎮

地層下陷防治

為了抑止地層下陷危害的擴張,必須加強地下水抽取量的控制及做好水資源規劃,並加強取締違規的私人抽水井,舒緩地層下陷狀況,而對於嚴重危害地區,採取人工地下水注入,維持地下水位的高度,避免土壤產生壓密,或建設排水工程防止地層下陷造成低窪區淹水之二次災害。

結論

地層下陷不但會對建物造成極大危害,還會改變原有的自然生態環境,臺灣多處地區更因地層下陷而每下雨必淹水,所以,抑制人為過度超抽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不再下降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是,對於地層下陷已經非常嚴重的地區,除了預防地層下陷持續發生,建立監測系統掌控地層下陷的趨勢,與宣導居民使之具有防治地層下陷災害之危機應變也是重要的措施。

參考資料:

  1. 徐享崑、劉豐壽、鄭昌奇,1995,,〈台灣地區地層下陷之現況、成因與對策〉,《台灣水利》
  2. 賈儀平,1998,〈台灣與麥寮地區的地層下陷〉,《地球科學園地》
  3. 李振誥,1998,〈地層下陷防治方法之研究〉,《土木技術》
  4. 李振誥、葉義章,2001,〈台灣地層下陷防護區劃定與其管理策略〉,《台灣經濟研究月刊》
  5. 賈儀平,地層下陷,2013/8/28,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424,台灣大百科全書
  6. 地層下陷,2013/8/28,http://zh.wikipedia.org/zh-tw/%E5%9C%B0%E5%B1%A4%E4%B8%8B%E9%99%B7,維基百科
  7. 地層下陷防治資訊網,2013/8/28,http://www2.water.tku.edu.tw/Sub91/index.aspx,經濟部水利署

問題一:地層下陷為何與超抽地下水有關?

回答:

土層原本就具有一定高度的地下水位,而地下水存在於土壤空隙中提供土壤支撐力,以維持土層的厚度,若居民超抽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下降,土壤便會因為空隙失去水壓的支撐而逐漸密合、變緊密,地層隨之下陷。

問題二:地層下陷會造成哪些影響?目前有何防治方法?

回答:

地層下陷會造成低窪地區積水、地下水資源減少、並毀損地表上下的設施。為了抑止地層下陷危害的擴張,必須加強地下水抽取量的控制及做好水資源規劃,並加強取締違規的私人抽水井,舒緩地層下陷狀況,而對於嚴重危害地區,採取人工地下水注入,維持地下水位的高度,避免土壤產生壓密,或建設排水工程防止地層下陷造成低窪區淹水之二次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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