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組合(一):相關課程之統整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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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組合(一):相關課程之統整與反思
Combination with repetition (I):Integration and reflection of related curriculum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教師黃俊瑋

現今課程綱要的排列組合單元裡,重複組合是較困難的概念。特別是多次利用一一對應原理,將求原問題的組合數,轉換成求方程式的非負整數解個數,最後再轉換成組合公式計算出其數。雖然可得公式,但此組合公式與原情境的直觀連結不易。因此,本文的第一部份,先簡單回顧統整重複組合相關概念與問題。第二部份,則對重複組合的公式提出另一直觀的解釋。

首先,從甲、乙、丙、丁、戊共 \(5\) 件相異物(或 \(5\) 個人)中任選三物(或 \(3\) 個人),這是一般的組合問題,其方法數為 \(C_3^5\)。其中的每物或每人選可被選中一次,例如:「甲乙丙」、「甲乙丁」與「乙丙丁」等皆為可能的情況。而所謂的重複組合問題,即是每物或每人皆可重複地被選取,換句話說,可能選出的人選為「甲甲乙」或者「丁丁丁」等情況,當然也包含了上述「甲乙丙」、「甲乙丁」與「乙丙丁」等三種情況。不難看出,放寬到可重複選取的情況時,可能的組合數明顯變多了。而一般組合與重複組合最大的差異,在於被選的對象是否可重複地被選取

因此,我們該如何發揮排列組合的精神,以有系統的方式進行計數呢?以下我們舉一實際例子作說明。假設今天體育課,老師要求體育股長從籃球、排球與足球這 \(3\) 類球當中,共借 \(5\) 個球,每類球的個數均多於 \(5\) 個,那麼,共有多少種可能的借法呢?

這個問題的情境,即是在 \(3\) 類物品中(每類物個數多於 \(5\) 個),可重複地選出 \(5\) 個來,亦是標準的重複組合情境。不過,對初學者而言,恐怕只能掐指一算,認真地「數一數」;或以樹狀圖或討論的方式,較有系統地窮舉出所有可能性。
當然,假設籃球借 \(x\) 個、排球借 \(y\) 個而足球借 \(z\) 個,
那麼此問題馬上可轉化成為 \(x+y+z=5\) 之非負整數解個數問題。
這主要是因為每一種借法皆與方程式的一組非負整數解一一對應,例如:「籃球 \(2\) 個、排球 \(2\) 個、足球 \(1\) 個」\(\leftrightarrow(2,2,1)\);「籃球 \(1\) 個、排球 \(0\) 個、足球 \(4\) 個」\(\leftrightarrow(1,0,4)\) 等因此,由一一對應原理可知「借法數」與「重複組合數」與「非負整數解個數」相等。

然而,處理此方程式的非負整數解個數問題的方法,同樣不脫窮舉出所有可能的解。至此,整個問題未有進展。於是課本進一步提出的處理方法為:

將五個球○○○○○與2個分隔記號||作排列

如此一來,一種排法可對應到一組解。例如:「○○|○○|○」\(\leftrightarrow(2,2,1)\);「○||○○○○」\(\leftrightarrow(1,0,4)\),因此,依據一一對應原理,「排列數」即與原問題的「借法數」相等。

這裡需注意的是,欲將 \(5\) 個球分隔成 \(3\) 區,需要 \((3-1)=2\) 個分隔記號。
利用「有相同物的直線排列」可知,其排法數為 \(\frac{{7!}}{{5!2!}} = \frac{{(5 + 3 – 1)!}}{{5!(3 – 1)!}}\),
而此排列數又等於 \(C_3^{5+(3-1)}\),
因此,從 \(3\) 類物(每類物超過 \(5\) 個)可重複地選出 \(5\) 物的組合數,
等於方程式 \(x+y+z=5\) 的非負整數解個數,等於 \(\frac{{(5 + 3 – 1)!}}{{5!(3 – 1)!}} = C_3^{5 + (3 – 1)}\)。
如此便解決了此問題。

而上述例子與討論過程,可作一般化:

從 \(n\) 類物(每類物超過 \(k\) 個)可重複地選出 \(k\) 個的組合數,
等於方程式 \(x_1+x_2+\cdots+x_n=k\) 的非負整數解個數,
亦等於 \(\frac{{(k + n – 1)!}}{{k!(n – 1)!}} = C_k^{k + n – 1}\)。

以下再舉一相關例子:\(5\) 個相同物,分給 \(3\) 個人,每人可兼得(即可全拿或不拿),共有多少種分法呢?因為問題中的各物相同,我們只需考慮每個人所拿個數。因此,可假設第一個人分到 \(x\) 個、第二個人分到 \(y\) 個,而第三個人分到 \(z\) 個。由於 \(3\) 人共拿 \(5\) 個,因此本問題亦可化成方程式 \(x+y+z=5\) 求非負整數解個數問題。

由此來看,一般的相同物分配問題,事實上皆可化約為 \(x_1+x_2+\cdots+x_n=k\) 類方程式求非負整數解個數問題。所以,重複組合、非負整數解以及相同物的分配等三類問題背後,都具有共通的數學模型。除此之外,尚有許多問題情境,其解問題的過程皆可化約成多元一次方程式求非負整數解問題,因而,可以利用相同的組合公式求解。我們可將重複組合相關課程內容,整理得圖一之關係圖:

56115_p1

圖一 重複組合相關問題與理論關係圖

其中,方程式求非負整數解扮演了核心角色。無論問題情境如何變化,只要能從相關問題的情境中,提煉出「\(x_1+x_2+\cdots+x_n=k\)」類的方程式(數學模型),並且問題的方法數等於該方程式之非負整數解個數,那麼,皆可同於上述操作方式求解,得方法數為 \(C_k^{k + n – 1}\)。

綜合來看,高中數學重複組合相關教材,反應出多題一解的特色。我們可從各類具體但相異的脈絡與情境中,抽象出隱藏在背後的共同數學模型:「多元一次方程式的非負整數解」,並可以同一方法(或公式)求解。如此一來,重複組合問題與相關公式的學習,並非孤立無用的問題與公式,而是統合了各類與多元一次方程式求非負整數解相關的問題情境。學習的過程中,不應只是死記公式,而應強調「重複組合問題本身」→「非負整數解」→「○與|的排列數」→「組合公式 \(C_k^{k + n – 1}\)」等四者間的連結與一一對應關係,待相同物的分配等新情境的加入後,可利用「方程式求非負整數解」作為主要拱心石,逐步與各類問題與情境連結。

連結:重複組合(二):公式的一個直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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