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元素個數:無窮集合(二) The cardinality of a set: Infinite sets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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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元素個數:無窮集合(二) The cardinality of a set: Infinite sets II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教師黃俊瑋

連結:集合的元素個數:無窮集合(一) 

前文〈集合的元素個數:無窮集合(一)〉之中,我們討論了自然數、整數與有理數的個數,這些集合皆為可數集。而可數無限為基數最小的無限,我們一般將此基數命作 \({\aleph _0}\)(aleph與下標零,此符號可讀作阿列夫零)。

數學家康托爾提出了,構造出基數更大集合的方法:以一集合所有子集合為元素的新集合,其基數比原集合大。譬如說吧!令 \(S = \{ 1,2,3\}\),則所構造出的新集合為:\(\{ \{ 1,2,3\} ,\{ 1,2,3\} ,\{ 1,2\} ,\{ 1,3\} ,\{ 2,3\} ,\{ 1\} ,\{ 2\} ,\{ 3\} ,\emptyset\}\),它共包含了 \(8\) 個元素,而 \(8\)恰為 \(2^3\)。不難看出,原集合的元素個數為 \(n\),則新集合的元素個數為 \(2^n\)。因此,我們可構造出一個基數為 \(2^{\aleph _0}\) 的新集合,如此可不斷地構造出更大的集合。
而我們把 \({\aleph _0}\)、\(2^{\aleph _0}\) 等涉及無窮集合的基數稱為超限基數(transfinite cardinal number)。

那實數呢?問題似乎變難了,不像整數或有理數易於排序,我們很難有系統地將實數重新排序,使其與自然數一一對應,換言之,實數的個數問題,顯得更難以掌握。所以,我們不禁懷疑,實數的個數與自然數一樣多嗎? 

數學家康托爾提出了一個證明方法,證明有限線段上的實數集為不可數。
以下筆者作一簡單改寫。首先,假設實數集 \(\mathbb{R}\) 是可數的,那麼其無窮子集亦同。因此,我們需考慮以下集合 \(R = \{ r|0 < r < 1,r \in \mathbb{R}\}\),它亦當可數。我們可將這個集合裡的所有元素,與自然數一一對應,並依序排列:

 \({r_1},{r_2},{r_3},{r_4},{r_5},…,{r_n},…\)

同時,當中的所有實數,皆可表示成 \(10\) 進位表示法中的小數。
接著,我們以如下方式構造一個屬於集合 \(R\) 當中的實數 \(r\)。
令 \(r = 0.{a_1}{a_2}{a_3}{a_4}{a_5}…\) 滿足:

小數點後第 \(1\) 位 \(a_1\) 與 \(r_1\)不同;
小數點後第 \(2\) 位 \(a_2\) 與 \(r_2\)不同;
\(\cdots\)
小數點後第 \(k\) 位 \(a_k\) 與 \(r_k\)不同;以此類推,\(\cdots\)

如此一來,實數 \(r = 0.{a_1}{a_2}{a_3}{a_4}{a_5}…\) 與集合 \(R\) 當中的所有元素 \({r_1},{r_2},{r_3},{r_4},{r_5},…,{r_n},…\) 皆不相等,但又知 \(0 < r = 0.{a_1}{a_2}{a_3}{a_4}{a_5}… < 1\),的確落在集合 \(R\) 之中,因此,得到了矛盾。產生矛盾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假設了實數是可數的,而這就證明了實數是不可數的集合。

可數無限的基數為 \({\aleph _0}\),而實數在無窮世界的「級別」,顯然比「可數無限」來得大。換言之,不可數無限在無限的量級上,比可數無限來得大。康托爾以符號c來表示不可數無窮的超限基數。接著,康托爾提出下述問題:是否存在超限基數於 \({\aleph _0}\) 與 \(c\) 之間的無窮呢?他的猜測是沒有,他認為 \(c={\aleph _1}=2^{\aleph _0}\),即不可數無限是下一個層級的無限,此亦即所謂的「連續統假設」 (continuum hypothesis)。後來,數學家希爾伯特(David Hilbert,1862-1943)也將此問題納入他於1900年,在巴黎的國際數學家大會演說中,所提出的二十三個重要問題裡。

事實上,有理數集 \(\mathbb{Q}\) 與實數集 \(\mathbb{R}\) 之間,當存在另一類代數數 \(\mathbb{A}\),滿足 \(\mathbb{Q}\subset\mathbb{A}\subset\mathbb{R}\)。
代數數 (algebraic number) 的定義如下:

若 \(a\) 為一個整係數多項方程式 \({a_n}{x^n} + {a_{n – 1}}{x^{n – 1}} +\cdots+ {a_1}x + {a_0} = 0\) 的實根,
則 \(a\) 稱為代數數。

反之,不是代數數的實數稱為超越數 (transcendental number)。例如,大家所熟知的 \(\pi\) 即為超越數。易知,所有的有理數皆為代數數(因有理數 \(\frac{p}{q}\) 為 \(qx-p=0\) 的實根)。而無理數當中的 \(\sqrt{2}\) 為方程式 \(x^2=2\) 的實根、\(\sqrt[3]{5}\) 為方程式 \(x^3=5\) 的實根,而 \(\frac{1+\sqrt{5}}{2}\) 則為方程式 \(x^2-x+1=0\) 的實根,因此它們皆為代數數。不難看出,代數數集夾在可數集 \(\mathbb{Q}\) 與不可數集 \(\mathbb{R}\) 之間。那麼,它究竟可數?抑或不可數?還是代表了可數集與不可數集之外的其它超限基數呢?事實上,我們可以證明代數數所構成的集合,同樣為可數集。請參考〈集合的元素個數:無窮集合(四)〉。

連結:集合的元素個數:無窮集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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