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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種(Alien Invasive Species)及外來種(Alien Species)對生態的影響-上

 

入侵種(Alien Invasive Species)及外來種(Alien Species)對生態的影響-上
台北市私立天主教達人女子高級中學生物科陳雅慧老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生物均有其擴散或遷徙的本能,原本在自然界中就會不斷改變其分佈的範圍,但這些移動或擴散會受到環境因子及地理屏障的限制,例如溫度、鹽度及雨量的變化,或是難以橫跨的大洋、高山。所以生物原本有其自然分佈的界線,也因這些自然隔離的存在,生物得以在獨特的環境中各自演化,形成今天地球上繽紛的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但由於今日人類頻繁的活動與交通的便利,使得許多隔離已漸漸消失,生物常因人類無意或蓄意的攜帶,而成為外來種(alien species)或外來入侵種(alien invasive species),對全球的生態造成莫大的影響。

根據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l and Natural Resources,IUCN))在2000年公布的『避免外來種入侵導致生物多樣性喪失的指導方針』中的定義,所謂的外來種是指『一物種、亞種乃至於更低的分類群,並包含該物種可能存活與繁殖的任何一部份,出現於其自然分佈疆界及可擴散範圍之外』。而外來入侵種則是指『已於自然或半自然生態環境中建立一穩定族群並可能進而威脅原生生物多樣性者』。

台灣的外來的入侵種生物(Alien Invasive Species)

台灣的外來的入侵種生物(Alien Invasive Species)
高雄市高雄女中生物科蔡佩珊實習老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許多生物經由人類活動 (來源包括農業或貿易行為引入、具娛樂及觀賞價值、生物防治所需、偷渡、科學研究所需、原來棲地改變等),刻意或無意被帶到原產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對當地而言,這些生物被稱之為外來種生物。

根據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al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於2000年公布之外來種(Alien species)定義為:「一物種、亞種乃至於更低分類群,並包含該物種可能存活與繁殖的任何一部分,出現於自然分布區域及可擴散範圍之外」。外來種的影響可分經濟與生態部分,在生態方面難以估計損失,且影響層面廣,需耗費極大人力及金錢彌補防治,亦會間接影響經濟部分。

IUCN(2000)定義入侵種(Alien invasive species)為「已於自然或半自然生態環境中建立穩定族群,並可能進而威脅原生生物多樣性者」。也就是說,經由人類活動,一物種離開原棲地進入新環境,順利適應、存活、繁殖後,若對新棲地原生種、環境、農業或人類造成傷害則稱為入侵種。據統計研究,所有被引進物種裡,約有10%在新的生態系統中可以自行繁殖,在可以自行繁殖的物種中,又大約有10%能夠造成生物災害成為入侵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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