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相關公約簡介-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
環保相關公約簡介-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
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生物科童禕珊老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全名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之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補充條款。
暨1992年簽訂「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後,全球二氧化碳濃度仍然在不斷地上升;為使21世紀的地球免受氣候暖化的威脅,1997年12月11日,149個國家和地區代表在日本東京召開第三次締約國大會(COP3),簽定「京都議定書」,規範38個國家及歐盟以個別或聯合的方式,控制溫室氣體(二氣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 (SF6) 的人為排放量,以期維持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及全球環境造成傷害。京都議定書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先進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可算是一種突破性的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