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鹼反應

酸、鹼、水的解離、酸鹼理論、酸鹼度、指示劑、酸鹼中和、緩衝溶液

酸鹼指示劑

酸鹼指示劑 (Acid-Base Indicators)
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化學科歐惠郡老師/國立中山大學化學系張祖辛副教授責任編輯

一般酸鹼指示劑的變色範圍及其在酸、鹼溶液中呈現的顏色,皆列於下表。在自製酸鹼指示劑一文中曾提到:指示劑變色範圍的 pH 值通常會介於 pKa±1之間,下表中亦呈現出部份指示劑的此種相關性:

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變色原理

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變色原理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酸鹼指示劑無論對於判定物質的 pH值,或是應用於酸鹼滴定上,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早在十七世紀,人們就開始在各樣的研究上利用指示劑,然而卻遲至十九世紀末,科學家才開始對「為什麼酸鹼指示劑在不同的pH值之下會呈不同顏色?」這樣的問題有較深入地探討。最先對這現象提出解釋的,是德國化學家威廉•奧士華(Wilhelm Ostwald),後來經過漢茲許(A. Hantzsch)、科爾索夫(I. M. Kolthoff)以及史第格立茲(Julius Stiegliez, 1867-1937)等人的研究、修正與歸納後,提出現今我們所認同的酸鹼指示劑變色理論。

「決定指示劑變色的因素是什麼?」言簡意賅的說,就是「平衡」。一般常用的指示劑本身即是一種弱酸或弱鹼,所以置於溶液中,自然有微弱的解離現象產生,而能寫成如式一的平衡式。

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發展歷史(二)

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發展歷史(二)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在波以耳發展「酸鹼指示劑」的工作之後(請參閱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發展歷史(一)),隨著人們對「酸鹼指示劑」的認識更為廣泛,將之應用於學術、工業或生活的企圖心也越大。在以下的為文中,將回顧「酸鹼指示劑」作為滴定終點判定試劑及人工合成「酸鹼指示劑」的歷史。

作為酸鹼滴定的終點試劑(Endpoint Indicators)
早在波以耳發表酸鹼指示劑相關研究之前的幾年,就有文獻記載「酸鹼滴定的技術」。西元1658年,約翰•魯道夫•格勞勃爾(Johann. Rudolph. Glauber)曾這樣記載他進行過的實驗:「將碳酸鉀溶液(K2CO3, 原文以”liquore nitri fixi”描述)一滴一滴慢慢滴入硝酸溶液中,直到反應不再起泡為止。此時不論是硝酸或是碳酸鉀,都因彼此的消磨而不再存在。」格勞勃爾同時也是第一個提出鹽的組成「一部分由酸提供、另一部分由鹼提供」的科學家。1729年,吉歐佛里(C. L. Geoffroy)根據格勞勃爾的實驗,以碳酸鉀滴定不同濃度的醋酸,並由碳酸鉀所消耗的多寡,計算出醋酸的濃度,這也是利用酸鹼滴定法精確分析物質的第一篇記載。然而以上這兩筆記錄,皆以「直到反應不再冒泡」的現象,作為實驗結束的依據,那麼如果中和反應中所用的鹼並非碳酸鹽類,是不是就無法以「停止冒泡」作為反應終點?

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發展歷史(一)

酸鹼指示劑(Acid-Base Indicator)的發展歷史(一)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指示劑」或「試紙」對現今的生活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許多生理與生物上的檢測,都需要依賴「指示劑」或「試紙」來知道、分析結果。舉例來說,若要知道一杯溶液之酸鹼性,最簡便的方式便是使用「指示劑」或「酸鹼試紙」;除了酸鹼指示劑,血型的檢驗,也同樣透過加入適當的試劑,看其反應,來驗明結果。此外還有「葡萄糖試紙」,用以明白待檢液體中葡萄糖的含量、「驗孕試紙」等等。

然而人們如何開始知道使用「指示劑」呢?在以下的篇幅,我們要特別針對「酸鹼指示劑」,回溯其發展的過程,看看人們如何從大自然中學功課,進而累積成文明的智慧。

水的自解離(Self-ionization)與離子積常數(Ion Product Constant)

水的自解離(Self-ionization)與離子積常數(Ion Product Constant)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若上維基百科(Wikipedia)查詢「電解質」的意思,它會告訴你:「電解質是指可以產生自由離子而導電的化合物,通常是指在『溶液』中導電的化合物,但在『熔融態』與『固態』下導電的電解質也存在。」在教科書中,我們學到「純水(即水中一切雜質,包括離子、有機物等都已除去)」是「弱電解質」。所以如果把維基百科的定義套入說明,則「純水」會產生小部分的自由離子,若用很精密的儀器測量,應該測得到它的導電度。

那麼,純水如何產生自由離子呢?如圖一所示,水分子兩兩相互碰撞的時候,水分子B搶奪了水分子A的質子,水分子B得到質子成為H3O+,而水分子A失去質子成為OH,又因為質量與電荷守恆的原理,水中有多少H3O+,就會有相同數目的OH,用科學的語言來表達,就是[H3O+“>=[OH”>,意思是:「純水中,H3O+的濃度與OH 的濃度相同。」在這樣的反應中,水分子A扮演著「酸」─給予質子的角色;而水分子B則扮演著「鹼」─得到質子的角色。然而純水本身是純物質,水分子A和水分子B在性質上並沒有任何差異,像這樣的酸鹼反應-相同的物種在一個反應中扮演酸,又扮演鹼而產生自由離子的現象,稱作「自解離(self- ionization,或做autoionization)」。水之所以能夠進行自解離,主要是因為水是一個二元性物種(amphoteric),即物種本身既可當酸,又可當鹼,比如: 醋酸溶於水(如式一)的反應中,水扮演著鹼的角色,得到質子,變成H3O+;但是如果將氨溶於水,反應如式二所表達,水分子扮演著酸的角色,給予質子,變成OH,像這樣既可當酸,又可當鹼的物種,即為二元性物種。二元性物種的特性,使水能進行自解離。

『布-洛學說(Brønsted-Lowry Acid-Base Theory)』系列(二)-洛瑞(Lowry)建立酸鹼(Acids and Bases)學說始末

『布-洛學說(Brønsted-Lowry Acid-Base Theory)』系列(二)-洛瑞(Lowry)建立酸鹼(Acids and Bases)學說始末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台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 責任編輯

丹麥化學家布忍斯特(Brønsted)和英國有機化學家湯瑪斯•馬丁•洛瑞(Thomas Martin Lowry, 1874-1936)同時異地提出「布-洛酸鹼學說」,然而促使這二位化學家提出這個理論的背景與因果,卻是截然不同。分別認識布忍斯特與洛瑞提出酸鹼理論的背景,將有助於我們能用不同的觀點,去了解「布-洛酸鹼學說」。

來自英國約克夏郡的洛瑞,提出酸鹼理論是源自他於有機化合物的「光學活性」之研究心得。他是一位相當熱情的物理有機學家,在跟隨阿姆斯壯教授(Prof. Armstrong)的多年間,阿姆斯壯教授對於洛瑞能用一些物理測量方法,得到有機化學中重要且精緻的數據相當激賞,洛瑞也因訓練而奠下紮實基礎。洛瑞於往後學術生涯挹注畢生心血,研究有機物質的旋光性(optical rotatory power)。他臨終前撰寫的最後一本書(出版於1935年)『旋光性(Optical Rotatory Power)』,正是一本集大成的著作,同時也成為這個領域的典範。

因著研究旋光性質,洛瑞進而探討『變旋(Mutarotation)現象』的發生機制與原因。透過對『變旋現象』的了解過程,這位物理有機學家提出了他對「酸鹼」的看法。

首先我們來談談什麼是「變旋」。

酸的強度與酸解離常數

酸的強度 (Acid Strength)與酸解離常數 (Acid Dissociation Constant)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在「布-洛酸鹼學說(Brønsted-Lowry Acid Base Theory)」的觀點中,認為釋出質子的能力越強,即為越強的酸。是否能有更科學的量化指標,來估量「釋出質子的能力」呢?又由此指標,如何區辨「強酸」與「弱酸」? 若以更精確的語言,描述「釋出質子」的過程,可以以下的化學方程式表達之:

\(HA_{(aq)}\rightleftharpoons H^+_{(aq)}+A^-_{(aq)}\) (式一)

式一中,\(HA\) 表示任何一種酸性物質,在水溶液中,釋出質子,形成其共軛鹼 \(A^-\)。

布-洛酸鹼學說

布-洛酸鹼學說 (The Brønsted-Lowry Acid Base Theory)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西元1923年,丹麥化學家布忍斯特 (Johannes Nicolaus Brønsted, 1879-1947)與英國化學家洛瑞 (Thomas Martin Lowry, 1874-1936),不約而同對阿瑞尼士 (Svante August Arrhenius, 1859-1927)的酸鹼理論提出相近的修正,拓展人們對酸鹼化學的認知,不只侷限於水溶液的狀態,是為「布-洛酸鹼學說 (The Brønsted-Lowry Acid Base Theory)」。

阿瑞尼斯與「電解分離」說(Arrhenius and Electrolytic Dissociation Theory)

阿瑞尼斯與「電解分離」說(Arrhenius and Electrolytic Dissociation Theory)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林雅凡博士/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李俊毅責任編輯

雖然德國有機分析生化學家來比錫(Justus von Liebig, 1803-1873)在獨到精闢的分析推論後,將「酸性物質」定義為含「氫」物質,對於「鹼性物質」的闡述卻仍一知半解。除了延續過去經驗,知道「鹼」為中和「酸」的物質之外,「中和反應」能以進行的箇中原因,對十九世紀中期的科學家來說,依然不明就裡。

柳暗花明又一村–阿瑞尼斯的酸鹼學說
西元1880年間,瑞典化學家阿瑞尼斯(Svante August Arrhenius, 1859-1927)在致力於分析測量多種物質水溶液濃度與導電度之間的關係後發現,酸、鹼、鹽等物質在越稀薄的溶液中,其莫耳導電度(molar conductivity)就越好;而強酸、強鹼的導電度,又比相同濃度的弱酸、弱鹼來得好,於是他在1884年所撰寫的博士論文中,大膽提出:「強酸、強鹼、及鹽類分子溶於水,會『裂開(split up)』,以陰離子、與陽離子存在於水中。」這樣的主張,引起當時科學界許多爭議,他的口試委員對其說法,大表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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