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 (Elect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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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電子(Electron)
國立台中第一高級中學物理科張宇靖教師、康宇玹教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物理系洪連輝教授責任編輯

「電」的英文字electricity,是由希臘字「ήλe κt ρον(electron)(琥珀)」變化而來的。西元前600年,古希臘人發現琥珀與毛皮、貓皮與木頭摩擦後,可以吸引質量很輕的物體(如紙屑或木屑),他們稱這種現象為電(electric)。

十七世紀初,英國科學家吉爾伯特發現這種帶電的情況發生在許多物質相互間的摩擦,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且這種因摩擦而起電的現象,除了有吸引的作用,也有排斥的作用。

到了十八世紀,美國科學家富蘭克林對電繼續研究,並進行命名-
1.正電:用絲絹摩擦玻璃棒後,玻璃棒所帶的電荷命名為「正電荷」。
2.負電:用毛皮摩擦塑膠棒後,塑膠棒所帶的電荷命名為「負電荷」。

1897年英國物理學家湯木生(J.J. Thomson)由實驗測定了電子的電荷e和質量m的比值 (荷質比) =1.76×1011庫侖/公斤,是當時對於電子的存在之最佳實驗證明。

1909 年,美國物理學家密立坎(Robert Andrews Millikan 1868-1953)進行了「油滴實驗」。他發現實驗中的每一油滴所帶的電量q總是某一最大公約數e的整數倍;即q=ne,n=1,2,3,……這個最大公約數e,稱為自然界中的電荷的基本單位,數值為e=1.60×10-19厙侖。

由以上許多科學家的研究,得知電子所帶電量為-1.6 × 10-19庫侖,質量為9.10 × 10-31 kg。通常被表示為e

參考資料:
Electron. http://en.wikipedia.org/wiki/Elect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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