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森林管理 (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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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森林管理 (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花蓮縣立宜昌國中理化科林建義教師/美國Stony Brook University王瑜君物理學博士責任編輯

思考問題:

1. 從巴西農民的例子,你可以為台灣的農民想想看,在合理範圍內如何改善他們的收入與生活條件嗎?

2. 台灣的林地面積也很有限,你知道目前政府有那些措施是在保護原始森林的嗎?一般民眾應該有哪些積極作為,才能保護我們的森林資源呢?

 

森林管理過去往往被簡化為林業,純粹看成是經濟活動的一個項目。然而,在過去數百年來森林被過度採伐,令地球上不少物種因此而絕種或瀕臨絕種。在兩千多年前孟子便曾說過:「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一語道破森林永續經營的重要性。

FSC在全世界國家促進負責任的林業管理

近年來全球森林使用功能的改變與濫墾濫伐的問題,已經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一些針對森林法的執行和管理的區域行動計畫有效地打擊了非法活動。舉例來說,林產品生產國和消費國的政府共同組織了區域森林部長級會議(Regional ministerial conference on forests),舉辦地點分別在東亞(2001)、非洲(2003)、歐洲和北美(2005),目的就是希望能喚醒世界各國,透過全球合作,共同來改善80年代以來持續困擾的問題。

近 20 年,永續森林管理的概念不斷發展,但現在仍然很難對此有清楚的定義。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制定的「森林原則」(The Forest Principles)指出:「應該對森林資源和林地進行永續管理,以滿足人類現在和未來的社會、經濟、生態、文化和精神需求」。其他評價和監測永續森林管理各要素現狀和趨勢的模式,包括各種標準和指標、森林認證及環境核算,從技術層面上來說,很難把關於森林現況與趨勢的資訊,及那些沒有流通的、非消費性和無形的森林產品與服務的貢獻計算在內。更難的是確定森林價值產生變化的門檻值,變化超過這個門檻值就被視為顯著變化,必須有效介入,採取適當行動。

人們開始更加嚴肅地考慮鼓勵農牧業和森林系統固碳的政策,因為根據《京都議定書》,通過植樹造林固碳進行交易是合法的。地方層面湧現出許多創新管理的例子,尤其是基於社區需求與考量的管理方法,這些方法也有效抑制了森林退化和森林生態服務功能喪失的趨勢。

巴西小農戶的永續森林管理範例

從1998年起,巴西農民不得不把他們土地的80%(有些特殊地區為50%)作為森林,成為合法森林保護區。小規模的森林管理使小農戶能夠利用森林保護區的經濟價值。

至1995年起,巴西阿克里州(Acre)的一批小農戶在巴西農業研究中心的支持下,根據傳統的森林實踐,制定了永續森林管理系統,從而有了新的收入來源。森林結構和生物多樣性在短期的輕微干擾和森林文化作業中得以保持,合理的管理技巧(修剪周期短、低密度收割和動物遷移)正適合小農戶作業的條件(管理面積小、人力和投資有限)。

這裡講述的體系用於平均每戶擁有40公頃森林的情況。鄰里間的合作協議促使人們方便的獲取公牛、小型貨車和電鋸機,提高了產品在當地市場上的價格,並減少了運輸成本。結果,人民收入增加了30%。2001年,這些小農戶成立了農村森林管理和農業生產者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Rural Producers in Forest Management and Agriculture),在全國推銷他們的產品。2003年,他們獲得了森林管理委員會(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FSC)認證(註1),農民們還展開了調查與監測生物多樣性的工作。巴西環境與可再生自然資源學院(IBAMA)與亞馬遜銀行(BASA)把永續森林管理體系,當作同類自然資源管理計畫的發展和金融政策的模範。
[註]:
森林管理委員會(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FSC)是一個非政府非營利組織。它成立於1993年,其發起者為國際上一些希望阻止森林遭到不斷破壞的非政府機構、環保人士、木材貿易組織及具有社會責任感的消費者等。FSC通過制訂森林良好經營的標準和木材加工的產銷監管鏈標準,來追蹤木製品從森林到消費者的整個過程,從而可以控制木材的合法及可持續來源。FSC希望通過市場機制,使林區的作業結構和經營能夠更加合理,確保經營者在獲取利潤的同時,卻不以犧牲森林資源、生態系統或影響社區為代價。2007年為止,全球超過7%的用材林是由FSC認證的,FSC已被納入到許多國家的綠色採購政策中。

參考資料:
1. 中文維基百科:森林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3%AE%E6%9E%97)
2.中文維基百科:京都議定書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AC%E9%83%BD%E8%AD%B0%E5%AE%9A%E6%9B%B8)
3.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07: Global Environment Outlook – environment for development (GEO-4). (中文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2007:《全球環境展望4 ——旨在發展的環境》),第三章。(http://www.unep.org/geo/GEO4/report/GEO-4_Report_Full_CH.pdf)
4. D’Oliveira and others 2005, Embrapa Acre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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