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球上炒「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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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球上炒「地皮」
知識通訊評論第44期

月球上的土地誰屬,目前並不清楚。儘管外太空條約禁止私有月球,但目前網路上已在賣月球「土地」,未來如何發展,還有的瞧。

何不在月球上買些土地?網路上好像有很多土地可買,包括「月球大使館」 (Lunar Embassy) 公司以每英畝十四英鎊二毛五的價格(還包含稅金跟手續費喔)廉價促銷的小塊土地。這家公司以販售美國企業家霍普 (Dennis Hope) 的「財產」著稱,他在一九八○年厚顏地宣布他實際上擁有整個太陽系,因為沒有其他人這樣宣稱過。

沒有人正式承認霍普的月球「地契」,認為這不過是新奇玩意而已;但是根據該公司所言,自從一九八○年代以來,已經賣了兩百多萬筆土地,從虛空中創造數以百萬計美元的銷售佳績。專家們不禁要想,月球上的商機是否有一天真的會有買賣,並認為也許他們就該這麼做。

有愈來愈多的財經人士、律師跟熱衷太空的人士都相信,承認「那裡」的個人財產權,是投資商業推動的太空探險新領域,唯一切合實際的方式。

在一九六七年的聯合國外太空條約,禁止各國在法理上擁有月球;共有超過一百二十五個國家認可或簽署這個條約,包括美國、俄羅斯、日本、中國與印度等所有主要的太空競賽玩家。由於該條約的規範,即使美國國旗目前「飄揚」在月球上,美國也沒有賦予比其他國家更大的權利,宣稱月球屬於美國。

但是談到私人財產權,事情就變得相當見不得人。聯合國試著透過一九七九年的月球條約解決此事,該條約聲明月球上沒有一磚半瓦,可以變成任何「國家、國際組織、國家組織、非政府實體、或是自然人」的財產;但也許是因為這個問題的預期風險還遠似天邊浮雲,幾乎沒什麼人簽署這項條約。只有十二國同意條約的內容,其中沒有任何太空競賽的主要玩家。

「擁有」整個太陽系的「地產大亨」霍普。

位於美國加州,以鼓勵行星探險與尋找新生命為己任的「行星學會」 (Planetary Society) 共同創建人費德曼 (Louis Freedman) ,在一場美國應否簽署這項條約的參議院聽證會裡作證,表示擬定法律卻不知道所為何物,並不是什麼好主意。

然而時代在改變,各國摩拳擦掌打算回到月球(詳見本期〈帶我去月球〉一文),私人公司提供太空觀光旅遊服務,就連美國航太總署 (NASA) 之類的機構,都在積極鼓動私人興趣,為下一波的太空探險挹注活力。

蒼穹為限

據聯合國外太空事務辦公室法務官員派曼 (Sama Payman) 表示,由於各國必須先在月球上宣示主權,才能將所有權頒發給其公民,因此不可能有私人財產權的存在。她說這樣做將會違反在地球上的法律。

其他人卻不甚同意。住在美國加州的太空法專家萊茵斯坦 (Ezra Reinstein) 表示,聯合國的外太空條約對於個人在各天體中,所能擁有的財產權之精準本質與範疇,非常模糊不清。在美國納克斯維爾市田納西大學教授太空法的雷諾 (Glenn Reynolds) 更進一步,他說聯合國外太空條約並未禁止個人財產權。

那提供了許多人亟欲利用的搖擺空間。位於德州的「太空移民研究所」 (Space Settlement Institute) ,是一個推動將個人與公司的財產權,擴及到月球之類天體的組織;其主席瓦瑟 (Alan Wasser) 表示,資本主義的經濟原理,是讓人類以妥善投資,在月球等星體上建造永久基地的唯一方法。

瓦瑟還說,如果沒有禁止各國前往月球劃地而治,現在就有很多人居住在月球上了。

受限於聯合國外太空條約,這面國旗並不能宣示主權。

希望與美夢

這個論述也許太過樂觀了些,不過太空移民研究所正努力促其實現。他們草擬了「土地取得認可」立法草案,以此遊說美國政府,希望他們認可月球上的財產權。

如果沒有禁止各國前往月球劃地而治,現在就有很多人居住在月球上了。——太空移民研究所主席瓦瑟

瓦瑟表示,霍普的所作所為並不是個好點子,還讓推動務實好點子的工作更加困難;不過就正面來說,霍普所做的事情可算是很有用的市場測試,回應了人們是否想要在月球上擁有土地的問題,而答案很清楚:是。瓦瑟說,一旦有人建造了在地球與月球間來回往返的太空船,人們就會付錢買下可能擁有的土地。

費德曼表示,眼下這更像是科幻小說或烏托邦,只是一場幻夢;已經有九十四艘太空船跟二十四個人去過月球了,那裡沒有黃金,只是一塊凹凸不平的大石頭,不值得回頭流連。不過他補充說,倘若月球含有商業資源,像是含量多到可供開採的氦三同位素(helium-3),那麼就會需要有一個國際間討論的架構。

派曼表示,到了緊要關頭,任何國家只要撤銷簽署外太空條約就行了。這樣的舉動並不單純,可能會導致世界性的騷動跟外交關係的變質;但這確有可能發生,比方說美國就在二○○二年撤簽一九七二年的反彈道飛彈條約。費德曼指出,世界各國都可能做出許多愚蠢之事。

用之而不必據之

分析家指出,各國更有可能不宣稱擁有月球土地,直接加以利用。舉例來說,深海海床硬礦源法案就允許美國可以在不宣示主權或所有權的情況下,取用公海的礦物資源。有些人說這會成為使用月球物質的先例,瓦瑟就表示,所要做的不過就是重新解讀外太空條約,使其認可私人所有權。

目前並沒有跡象顯示,宣稱擁有地球以外的土地會受到認可,但是私人產業正在蠶食太空。 NASA 不久前才將價值五億美元的商業軌道運輸服務合約,發給位於加州的「太空 X 」 (SpaceX) 跟奧克拉荷馬州的「基斯勒火箭飛機」 (Rocketplane Kistler) 兩家私人公司,讓他們負責維護國際太空站。私人土地所有權會為商業行為提供進一步的利機。

就如同「月球大使館」的英國分公司「月球不動產」 (MoonEstates) (它還自稱為「派駐地球的天體大使」哩)的威廉斯 (Francis Williams) ,談論關於霍普宣稱有兩百萬名買家認真看待此事時所言:這可是冰島人口的八倍呢!

威廉斯說,他們的產品讓人們開心,而且又沒利用任何人;倘若有人抱怨,他們會立刻退錢。他說重要的是這開啟、刺激出一個更寬廣的辯論空間。也許這場辯論如今業已成熟,應該要進一步討論了。

「月球不動產」公司的業務範圍,還擴及火星跟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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