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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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率歷史 (The History of Probability)
國立蘭陽女中數學科陳敏晧老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許志農教授責任編輯

自古以來,對於不可預知的事情,人們總是充滿著好奇,並且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往往產生了一些或對或錯的法則。姑且不論其動機為何,這些法則卻可能因此開創另一領域或學科,機率論(theory of probability)的發展便是如此。

西方學者於 17 世紀開始對機率理論產生興趣,其理論背景最初只是為了處理如擲骰子、輪盤、撲克牌等遊戲的賭金分配問題。其中擲骰子早期流行於埃及、印度及東方民族,希臘人把擲骰子遊戲的發明,歸功於特洛伊城被圍困時的帕拉墨得斯,當時的人們都十分熱衷此遊戲。古羅馬人也不干示弱,克勞狄皇帝還親自撰寫有關擲骰子的文章。而在《摩軻婆羅多》這部有 3000 年的印度敘事詩中,紀錄了一位狂熱的擲骰子賭徒的不幸,他在輸光了一切之後,竟然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真是令人惋惜的一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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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機率,一些教科書通常都以法國貴族默勒(Chevalier de Mere)請教巴斯卡(Blaise Pascal, 1601-1665)骰子擲點問題作為出發點。問題為:「擲一個骰子四次至少有一次出現點數 \(1\) 的機會,與擲一對骰子 \(24\) 次至少有雙 \(1\)(兩個骰子都出現點數 \(1\))的機會,何者較大?」

默勒認為是相同,理由如下:第一種擲法:每擲一次骰子,有 \(1/6\) 的機會出現點數 \(1\),因此,擲四次骰子,有 \(4\times 1/6=2/3\)  的機會出現點數 \(1\)。第二種擲法:每擲一對骰子,有 \(1/36\) 的機會出現兩個骰子點數均為 \(1\),因此,擲 \(24\) 次骰子,有 \(24\times 1/36=2/3\) 的機會出現兩個骰子點數均為 \(1\)。默勒的想法很明顯是錯誤的,他認為每擲 \(6\) 次骰子「必然」有一次出現一點,所以,才導致錯誤(這也是一般學生常犯的錯誤類型)。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機率論發展之初並不是一帆風順的,而是先有了一些質樸但不一定正確的想像。現行教科書中的編排方式,會讓許多學生誤認為所有的數學知識,皆憑藉著一些聰穎的想法(idea)而非一些成功或失敗的累積過程。所以,我們應還原歷史的始末,給予學生更多的洞察力(insight)及想像力(imagination)。(註 1)

接下來,再介紹默勒的另一個問題:「兩人比賽各出資賭金 \(32\) 金幣,規定必須要贏三局才能贏得賭金(stakes),但後來比賽因故終止,且勝局比為 \((1,0)\),問此時如何分賭金?」此外,帕奇歐里(Luca Pacioli, 1446-1517)著有第一本數學史上包括機率問題的書籍,本書於 1494年在義大利威尼斯出版,書中有一題如下:「兩人比賽各出資賭金 \(32\) 金幣,規定必須贏三局才能贏得賭金,但後來比賽因故終止,且勝局比為 \((2,0)\),問此時如何分賭金?」

這幾個問題,引發數學家卡當諾(Girolamo Cardano, 1501-1576)及塔爾塔利亞(Niccolo Tartaglia, 1499-1557)的興趣,但直到卡當諾死後其解法才出現。同時,眾所皆知的偉大科學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也曾寫過有關機率的書籍,可惜,並未流傳下來。直到 1654年夏天,這些問題被 17世紀法國最偉大的數學家巴斯卡與費瑪(Pierre de Fermat, 1601-1665)利用書信的往返討論才解決,才奠立了機率論的基礎。

機率論的建立 

莫勒請教巴斯卡骰子擲點問題是建立機率理論的觸媒,接下來巴斯卡則寫信請教費瑪(可惜信已遺失了),費瑪緊接於 1654 年 7月 27日星期一回信,提出了解法。兩天後巴斯卡回復:「這個方法是非常可信賴的(reliable)並且是我第一次見過的。」巴斯卡宣稱發現了更短且更簡單(much shorter and simpler)的不同方法,最後,他在信結尾處更表現了感性及真誠的情誼,說道:「真理無論在巴黎或吐勒斯(法國西南部)皆相同。(Truth is same of Toulouse and at Paris)」

以下,讓我們一同來欣賞巴斯卡的傑作。首先,規定必須要贏三局才能贏得賭金,先考慮兩人勝局 \((2,1)\),\((2,0)\),\((1,0)\)。請注意:每人出賭金 \(32\) 金幣,這個數目是經過挑選,以便使答案產生最簡單的整數比。

第一種狀況 \((2,1)\),是比較容易理解的。

如果繼續比賽,第一位再贏一局的話,他將贏得所有的金幣,即 \(64\) 個金幣:如果第二位贏一局的話,比局將為 \((2,2)\),每個人均分所有的金幣,即 \(32\) 個金幣,因此結果分法為 \([64:0]\),\([32:32]\)。所以第一位選手確定有 \(32\) 個金幣,而剩餘的均分即 \(16\)、\(16\),所以,終止比賽的正確分法為 \([48:16]\)。(註 2)

第二種狀況 \((2,0)\),剛好回答了先前帕奇歐里所提出的問題。

如果繼續比賽,第一位至少有 \(48\) 個金幣,外加 \(16\) 的一半即 \(8\)、\(8\),所以,終止比賽的正確分法為 \([56:8]\) ,最簡單整數比為 \([7:1]\),此為帕奇歐里問題的答案。

第三種狀況 \((1,0)\),則是回答默勒所提的問題。

如果第一位再贏一局的話,比數將為 \((2,0)\),第一位將取走 \(56\) 個金幣,如果第一位輸的話比數將為 \((1,1)\),第一位將取走 \(32\) 個金幣,所以第一位將拿 \(32\) 個金幣,外加(\(56\) 減 \(32\))的一半即 \(12\)、\(12\),終止比賽的正確分法為 \([44:20]\) ,最簡單的整數比為 \([11:5]\) 。

至於費瑪的解法,則是根據還有幾場需要比賽才能看出贏家(winner)。如果第一位需要再比 \(m\) 場才贏,而且第二位需要再比  \(n\) 場才贏,則需再經過 \(m+n-1\) 場才能宣佈贏家。例如:默勒問題中,勝局比為 \((1,0)\),費瑪接下來的四場比賽可能結果列出如下:(\(a\) 代表第一位獲勝;\(b\) 代表第二位獲勝),最後的 \(1\)、\(2\) 表示結果獲勝的選手。

所以,費瑪認為兩位應該分的比例為 \([11:5]\),這個結果跟巴斯卡所得到結果相同。但是,一位巴黎的數學家羅貝瓦爾(Giles de Roberval,1602-1675),卻持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有些比賽不需要列出四局,有些只需二、三局。而 \((a+b)^4=a^4+4a^3b+6a^2b^2+4ab^3+b^4\) 費瑪的解法,卻扯出二項式定理:\(a\),\(b\) 視為兩項,四次展開式之係數分別為 \(1\)、\(4\)、\(6\)、\(4\)、\(1\)(註 3),所以,分法為 \([1+4+6:4+1]=[11:5]\)。由於巴斯卡與費瑪鍥而不捨的精神,使機率理論有了完整的建立,並造就拉普拉斯成為機率論的集大成者。

1655 年,荷蘭數學家惠更斯(Christiaan Huygens, 1629-1695)走訪巴黎,透過羅貝瓦爾的介紹,而得以瞭解巴斯卡與費瑪作品的內容,並且於 1657 年寫有關機率方面的簡短論著《論賽局遊戲的計算(On the Calculations in Games of Chance)》,書中只有十四條論述(proposition),而且留下五個練習題給讀者演練。後來,雅克.伯努力(Jacob Bernouli, 1654-1705)用這本論著來註解他自己的《猜度術(Ars Conjectandi)》(1713),其中兩位實力不相當的選手比賽的相關問題,也是由伯努力所發展出來的。

拉普拉斯(Pierre de Laplace, 1749-1827)的《機率的分析理論(Analytic Theory of Probabilities)》則加廣且加深機率的數學理論,不只是賭博問題而已。在他之前,機率的理論只是簡單的賽局遊戲而已,而拉普拉斯將機率理論轉往其他數學分支(例如:錯誤分析與數理統計)甚至於運用到天文學上;此外,他利用人口的抽樣方法來估計法國的人口總數,如此一來,使得機率理論在數學中佔有一席之地,因此,經由以上幾位數學家的努力,機率論正式獲得建立。

總之,「機率」是個現代人常用的語言,但它的起源就宛如一場「美麗的相遇」,若不是巴斯卡、費瑪兩人具有追根究柢的精神,將機遇賽局遊戲(game of chance,如擲骰子、轉輪盤、撲克牌等)發揮到極致,進而研究許多有關機率理論,機率論的歷史就不會如此多彩多姿。看完此小品介紹機率史之後,是不是讓你對於機率論的起源有了較深刻的了解呢?

註 \(1:\) 骰子擲點問題發展與巴斯卡三角形、組合公式、二項式定理均有密不可分的關係。這些問題也出現在伊斯蘭民族中的遺產分配。見蘇意雯(2001),〈遺產問題與阿拉伯數學史〉,《HPM通訊》第四卷第五期,頁 3-6。

註 \(2:\) 文章中用 \((a,b)\) 表示兩人比賽的局數,而 \([A:B]\) 代表比完賭金分配情形。

註 \(3:\) 可利用組合公式 \((a+b)^n=\sum_{k=0}^{n}C_k^na^kb^{n-k}=C_0^na^nb^0+C_1^na^{n-1}b+…+C_n^na^0b^n\) 展開,

或直接乘開 \(\begin{array}{ll}(a+b)^4&=(a+b)^2\cdot (a+b)^2\\&=(a^2+2ab+b^2)(a^2+2ab+b^2)\\&=a^4+4a^3b+6a^2b^2+4ab^3+b^4\end{array}\)


參考文獻

  1. 李文林主編,《數學珍寶》,台北:九章出版社,2000年。
  2. 梁宗巨,《數學歷史典故》,台北:九章出版社,1995年。
  3. 戴久永,《隨機數學初階:淺介機率與統計》,台北:眾文圖書出版社,1977年。
  4. Katz,Victor J.,A History of Mathematics,New York:Addison Wesley,1998.
  5. Kiernan James F.,”Points on the path to probability”,Mathematics Teacher 94:3,2001.
  6. Salsburg David著,葉偉文譯,《統計,改變了世界》(The lady tasting tea:How Statistics revolutionized scienc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台北:天下遠見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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