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比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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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比定律(Law of definite proportions)
國立高雄女中化學科陳文靜老師責任編輯

在化學上,定比定律,是指化合物不論其來源,其組成元素間質量比恆為定值。換句話說,它就是定組成定律。舉例來說,在任何的水樣本中氧佔了純淨水質量的8 / 9,而氫佔了水質量的1 / 9。 定比定律與倍比定律同為化學計量的基礎。定比定律和酸鹼當量定律、倍比定律是近代化學的三大基本定律,因這三個定律的發現而讓化學成為一門科學,在化學史上有很重要的意義。

歷史 自17世紀末以來,人類在一系列化學實驗中,對各類型的反應進行定量研究,並逐步意識到反應物與產物之間有確定的比例關係,每種化合物都有確定的組成。到18世紀末,定比定律的基本概念就已被大多數化學家所承認,並加以利用。

而法國化學家約瑟夫普勞斯特在1797到 1804年首次進行了多次廣泛、精密及系統實驗之間的觀察,使這一定律確立在嚴謹科學實驗的基礎上。所以,化學家公認普勞斯特是定比定律的發現者。1799年,普勞斯特明確指出:“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元素化合成某一種化合物時,其重量之比是天然的,人力不能增減。”1860年,比利時傑出的分析化學家斯達(J.S. Stas)做了一系列更精密實驗,進一步確證了普勞斯特的學說。至此,定比定律才得以完全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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