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史] 菲左(Armand Fizeau)發表光速實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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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左(Armand Fizeau)發表光速實驗的結果
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 楊信男教授、蕭如珀
(譯自APS News,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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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左(Armand Fizeau)

光速在物理學上是最為確立的數值之一,它被測得的值非常精確,所以現在的公尺以它來定義。但在 17 世紀之前,大多數的科學家,包括如克卜勒(Johannes Kepler)和笛卡兒(Rene Descartes)等大師都認為光速是無窮快的,可以瞬間行走任何的距離。伽利略(Galileo Galilei)是最先對此假設提出質疑,並試著以實驗方法測量光速的科學家之一。

以現在的標準來看,伽利略的方法極為簡陋。他自己站在一個山頂上,請一位助理站在遠處的山頂上,兩人均配備有一個可自由開關的燈。伽利略會打開他的燈,他的助理一看到伽利略的燈光也會立即開燈。只要知道兩個燈的距離,伽利略即可測定兩道亮光之間所經過的時間,以算出光速。伽利略的結論含糊不確定不足為奇:「光速如果不是瞬間,也是超級快速。」但他卻也下結論說,光速至少比聲速快 10 倍。 

最先嚴謹地測量光速是在 1676 年,當時荷蘭天文學家羅默(Ole Roemer)觀察木星的衛星,注意到衛星蝕似乎都發生在不同的時期,視木星和地球的相對位置而定,當地球很遠時會發生得較晚,而當地球較靠近木星時則發生得較早。他正確地推論說,此效應並不是因為衛星的軌道有真正的改變,而是因為當地球很遠時,那些衛星的光行經較遠的距離。他知道那時已知的地球運行軌道的直徑值,從那直徑值,他下結論說,光速為每秒 240,000 公里。

羅默的測量和實際值仍差很多,然而它為未來的實驗提供了有用的指標。1728 年,一位名叫布拉德雷(James Bradley)的英國物理學家從累積的資料庫中加入了他自己的發現,利用恆星光行差計算出光速在真空中是每秒 301,000 公里。布拉德雷的測量正確多了。然而,又經過了 100 年,法國科學家菲左(Armand-Hippolyte-Louis Fizeau)才想出了在地面上設計實驗來測光速的方法。

1819 年,菲左出生於巴黎,父親是物理學家,也是醫學教授,死後留給菲左可觀的財富,因此,菲左不必擔心生計問題,可以自由地追求他的興趣。他專力於科學的研究,起先想和父親一樣當個醫生,但最終選擇追隨在巴黎天文台的阿拉戈(Francios Arago)研習天文,在那裏他毫無疑問地獲知之前使用天文現象來測定光速的努力。

但是他的科學興趣很廣泛,例如,他於 1839 年迷戀上當時相當新穎的達蓋爾銀版攝影,並和法國科學家同行傅科(Jean-Bernard-Leon-Foucault)將此攝影過程應用到天文上。他們共花了 10 年,終於最先於 1845 年拍下了太陽表面細部的照片。

他和傅科的研究激勵了菲左自己去嘗試測量光速。菲左建造了一個儀器,裏面有一個齒輪和一面鏡子相隔 8 公里,他在其間傳送光波。菲左轉動齒輪,觀察光束在輪子的輪齒和遠處的鏡子之間走得有多快;他觀察到,假如他非常快速地轉動輪子,從鏡子回來的反射會模糊,因為光碰撞到了其中一個輪齒。

菲左下結論說,輪子轉動一個輪齒寬所花的時間和光束來回鏡子的時間是相同的。因為他知道齒輪轉動的速度、一個輪齒的寬度、以及和鏡子間的距離,所以可以計算出光速,得到的值是每秒 313,300 公里,仍多出大約 5%。

傅科稍加改進菲左的儀器,以旋轉的鏡子取代齒輪,得到現在為人所知的菲左–傅科儀。當鏡子轉動時,光線會從不同的角度反射。因為轉動的速度和鏡子間的距離都已固定好,所以可以測量光進入儀器的角度和它離開時的差距,從而算出光速。傅科於 1862 年下結論說,光速是每秒 299,796 公里。

菲左對科學的貢獻並不僅限於光速的測定,他之後在測量光如何行經流動液體的實驗時獲得了意外的發現:當光行經運動中的介質時,速度不會如預期地改變。科學家已知光行經不同介質時的速率不同,但直到菲左的實驗之前,他們相信假如介質是動態時,只要將介質的速度加上光的速度即可得到光速。菲左的結果意味著不同的公式,後來當愛因斯坦發展出他的特殊相對論後,對此得到了解釋。

之後測量光速的方法都使用波的干涉,而邁克生是其中的佼佼者。這些方法隨著雷射科技的發展而越來越精確,現在,距伽利略山頂上的實驗 350 多年後,光速值被定義為每秒 299,792.458 公里,這是 1983 年第 17 屆國際度量衡大會所宣定的,而將公尺變成了推導量。此結果是由 100 多位科學家所做的大約 163 個不同的實驗所獲得,是科學界合作本質的證明。


原文刊載於物理雙月刊2014年8月號36卷第4期,感謝楊信男教授同意授權刊載。

系列文章100篇已集結成冊,由五南出版,書名為《物理奇才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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