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第一運動定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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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第一運動定律 (Newton’s first laws of motion)-2
基隆市立暖暖高級中學物理科張志康老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洪連輝教授責任編輯

牛頓第一運動定律」是牛頓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牛頓,1687)」一書中所提出的一則定律。此定律奠基於伽利略及牛頓等人的實驗與理論而建立,伽利略認為:「力並不是物體『維持運動狀態』的必要條件,而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必要條件」。對此,牛頓近一步解釋:「所謂的『運動狀態』,指的是物體的動量」。

事實上,牛頓第一運動定律只涉及「維持物體運動狀態」的條件,並未探討「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條件,與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相關的概念,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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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左圖可知,若欲維持物體的運動狀態、讓物體等速運動,在生活經驗中的我們就必須持續施力;但是,該物體僅受到人的推力嗎?其實不然,我們似乎忘了物體在等速運動時,其反方向還受到了地面的摩擦力。因此,物體受到推力與摩擦力的共同作用後,合力為零,才使物體本身能夠維持其運動狀態、保持等速運動。另一方面,若重新思考右圖的情境可知,光滑平面上的物體,只要輕推後,該物體所受合力仍為零,亦可保持等速的運動。

因此,牛頓第一運動定律是:「物體所受合力為零時,必定維持其運動狀態」。原先靜止的物體,受到合力為零時,仍保持靜止。原先等速運動的物體,受到合力為零時,仍保持等速直線的運動。除此之外,物體維持運動狀態的特性,牛頓將它命名為「慣性」。舉例來說,搭乘公車時,人靜止站在車上,車子突然開動的瞬間,人體就會因為慣性,為了維持原先靜止的位置,而有後仰的趨勢。

接續前段所舉的例子,假若公車在水平公路上「加速」前進,對車內的觀察者而言,地板若無任何摩擦力,人體仍有向後加速滑動的趨勢;雖然人體並不受外力,但其運動狀態(加速向後)卻有改變,此結果與牛頓第一運動定律所描述的情況不符,這又是什麼原因呢?事實上,牛頓第一運動定律並不是在任何狀況下皆可解釋的;真正的解釋範疇只有在「非加速坐標系」的觀察下,物體的運動狀態才符合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的狀況。因此,唯有在牛頓所言特定「慣性坐標系」的觀察中,如「靜止觀察者、等速觀察者」的狀況下,牛動第一運動定律才能正確地詮釋物體的運動狀態。

相關文章:牛頓第一運動定律(Newton’s first laws of motion) -1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英文版、維基百科中文版、高中物質科學物理(上)-南一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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