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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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德定則(Hund’s Rule)
國立中山大學董騰元教授責任編輯

洪德定則是1925年由德國物理學家弗萊德里希•洪德(Friedrich Hund)所提出的。

其主要內容有以下三點:(第3點於1927年附加)

1.在已確定的電子組態 (electron configuration)中, 有最大多重性 (multiplicity)者(最大S值),則有最低的能量。【S 為總自旋量子數 (the total spin angular momentum)】

2. 在已確定的多重性中,具有最大數值 L者,有最低的能量。【L為總軌道量子數 (the total orbital angular momentum)】

3. 在已確定的條件中, 若最外層的副軌域(outermost subshell)電子數等於或不足滿殼層電子數的一半,則具有最小J值者, 能量最低;反之,若最外層的副軌域電子數超過滿殼層電子數的一半,則具有最大J值者,能量最低。【J為總角動量量子數】

在原子物理, 「洪德定則」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規則,它可用來確定哪些電子組態是對應於多電子原子的基態(ground state)。而在化學上, 規則1(rule one)特別重要而且經常就簡單地稱為「洪德定則」。

舉例來說:當數個電子填入相同副殼層的數個同能階軌域時,(例如npx、npy、npz)會先以相同的自旋方式分別填入不同方位的各個軌域,當所有軌域都半填滿後,才允許自旋方向相反的電子再進入而成對。這樣的電子排列方式,使自旋方向相同的電子數最多(最大的總自旋量子數),故能得到最低的能量,此即為洪德定則。若違背此原則,則其電子組態就會在激發態(excited state)。

例如:

氮的基態電子組態:1s22s22px12py12pz1;而1s22s22px22py1為激發態。
氧的基態電子組態:1s22s22px22py12pz1;而1s22s22px22py2為激發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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