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學術惹的禍 (1)

Print Friendly

都是學術惹的禍 (1)
知識通訊評論第53期

學術研究行為失當的調查工作,其法律上的困境、精神上的壓力、以及媒體胡亂報導,經常使得許多大學漠視行為失當的指控。不過若能正確進行調查,確實可以減輕傷害,增進學術機構的名聲。

美國印第安那州西拉法葉市的普渡大學核子工程學院,二○○五年年底謠言滿天飛。最近新聘的物理學家塔勒亞康 (Rusi Taleyarkhan) ,聲稱他在開拓一種稱為「液泡核融合」 (bubble fusion) 的能源新形式領域;但是在普渡大學內外,都有研究者對此存疑,問題從實驗裡的中子輻射是來自核融合抑或另有來源,到認為是由他人撰寫,確認其研究發現的論文,是不是塔勒亞康代為捉刀的,各種揣測甚囂塵上(請參看《知識通訊評論》五十期〈普渡大學的核融合〉一文)。

當時擔任普渡大學核子工程學院院長的特索卡拉斯 (Lefteri Tsoukalas) ,要求校方展開行為失當的調查。特索卡拉斯把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形容為「著實令人目瞪口呆」:校方整整一個月對他的要求充耳未聞,一直到二○○六年三月,《自然》雜誌報導了他跟其他人的顧慮,校方才開始進行調查。

但是特索卡拉斯表示即便如此,調查行動也無所建樹。他在二○○六年十月請辭院長一職,表示他對於普渡大學進行研究操守調查能力的缺乏信心。塔勒亞康否認他有任何不當行為,普渡大學也拒絕對此事發表評論。

這種情勢對誰都沒有好處,但這絕不是單一個案。學術研究倫理學家,以及各大學行為失當調查官員,都表示學術界處理科學研究行為失當,經常反覆多變、虎頭蛇尾;理由很複雜,不過基本上不出以下三者:調查工作勞民傷財、行政職員通常欠缺所需的法律與科學專才、以及各大學擔心倘若裁定案主有罪,會傷及大學校譽。

各國之間處理行為失當的手法各有千秋,不過看一看美國大學的情況,就足以點出問題了。許多倫理學家告訴《自然》雜誌說,調查系統裡充斥著不一致的標準;美國費城賓州大學生物倫理學家卡普蘭 (Arthur Caplan) 表示,他甚至不想把目前行為失當調查的安排,美其名為一種「系統」。

少有指南

在美國,大多數行為失當的處理流程都有一套類似的章程。行政職員收到行為失當的指控之後,就先展開初步調查;若發現有足夠的證據,大學校方就會展開全面性調查,但除此之外,沒有什麼可供參考的調查指南。像是美國國家科學院,以及美國政府裡的「研究操守處」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 ORI) 這類組織,只提供關於研究行為的指導方針,但是卻沒有任何專門論及調查程序的文件。

領導過許多調查流程的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律師龔薩魯絲 (Kristina Gunsalus) 表示,麻煩可能在調查進行之前就開始發生。舉發者經常不清楚他們的懷疑是否恰當,所以年輕學生最後往往是先跟資深同事商量其事;四處流竄的八卦斐言,會對受指控者造成傷害,讓調查行動未審先判。

舉發者也可能成為報復行動的目標。根據專研此議題的美國密西根州底特律韋恩州立大學護理學院院長瑞德曼 (Barbara Redman) 表示,由於政策不完善,資淺的年輕學人特別沒受到保護;無論指控結果如何,他們大多因此丟了工作。

一旦調查展開,很快就會進入法律的灰色地帶。行為失當並不是一條法律罪名,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大學政策的事;但只要任何人身敗名裂,該大學就可能陷入毀謗官司之中,因此校方有秘密行事的強烈動機。

身敗名裂的黃禹錫

一般由大學裡的科學家擔任的調查員也有壓力,大家要他們擔任自己同事的法官兼陪審團,這感覺怪得很。調查流程經常延宕多時而且複雜,聆聽證言跟尋找證據就要花上好幾個月。龔薩魯絲表示,她過去共事的調查委員,每個人眼皮底下都有大大的黑眼圈;這些被扯進來淌渾水的人,在這些調查程序裡付出的成本無可言喻。

由於這些調查小組委員會是由在職科學家組成,他們可能會挖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結果。最近的案例是匹茲堡大學調查婦產科教授薛頓 (Gerald Schatten) 一事,他跟南韓首爾國立大學惡名昭彰的幹細胞科學家黃禹錫 (Woo Suk Hwang) 合作密切;首爾大學的調查發現,黃禹錫假造了許多他備受稱讚的複製研究成果,因此匹茲堡大學也成立一個小組委員會,承擔調查薛頓是否也涉及行為失當的責任。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5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