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基因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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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基因 (Oncogene) ─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碩士生黃培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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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致癌基因參與我們正常細胞生命週期的階段,包括在細胞生命中的「細胞生長」、「細胞分裂(cell division)」和「細胞分化(cellular differentiation)」等這三個階段。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像是長期接觸到致癌物質(carcinogen),例如致突變劑(mutagen)、輻射或放射性同位素(radionuclide)等,或是細胞被病毒(virus)感染,這些外來因素影響,會使正常細胞的DNA受到損害或基因表現量異常,若其結果導致原致癌基因發生突變(mutation)或基因大量表現的話,導致「致癌基因」發生,這樣就會進一步影響正常細胞的生命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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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當細胞接受刺激使致癌基因被活化後,正常細胞轉變為癌細胞的示意圖。(翻譯自File:Oncogenes illustration.jpg – Wikimedia Commons.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Oncogenes_illustration.jpg)。

正常的細胞除了幹細胞外,終其一生,其細胞生長、分裂的次數是有限制的,而且在細胞生命週期的最後,細胞會老化,最後死亡。致癌基因卻會使正常細胞異常的生長且迅速的增殖,最後產生癌症。而癌細胞相較於正常細胞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癌細胞不會老化甚至死亡,不老不死正是癌細胞最大的特徵,此外癌細胞還能無限制的增殖、生長。這是因為,在正常細胞中原本維持細胞正常生理功能的原致癌基因,其原本調控細胞週期的功能喪失或異常。除此之外,原致癌基因還被活化成為「活化的致癌基因(activated oncogene)」,這結果不只會影響到細胞週期的正常進程,還會導致正常細胞癌化成為癌細胞(圖三)。

在正常情況下,細胞本身會有檢查的系統,來檢測細胞週期中,細胞本身的DNA是否正常,只要細胞檢測到自身DNA有異常或受到損害的情況發生,細胞就會啟動自身的修補機制去修復異常或受損的DNA,使DNA恢復正常,繼續細胞的生命週期。然而,若DNA受到的損傷或DNA變異的程度大到細胞無法自主修復的水平的話,這些DNA損傷或變異過大的細胞就會啟動計畫性的細胞死亡,即細胞凋亡(apoptosis)的程序。

當細胞啟動細胞凋亡後,細胞內的DNA會被核酸內切酶降解成特定大小的片段,DNA被降解的片段大小大約介於180 bp至200 bp之間,細胞凋亡的DNA片段是屬於有層次的斷裂,可利用凝膠電泳方法來觀察證明,而細胞凋亡的過程中,細胞的體積會逐漸縮小。凋亡的結果,會使得DNA受損或異常的細胞不會繼續複製、分裂而讓異常的DNA繼續存在。

然而,當原致癌基因突變成「活化的致癌基因」後,除了DNA異常的細胞不會進入「細胞凋亡」的程序外,還導致DNA異常的細胞團不正常且無限制的增長生殖,最後這些細胞團形成腫瘤,嚴重的情況下產生惡性腫瘤,成為惡性腫瘤細胞,也就是癌細胞,這是我們最不想見到的結果。

連結:致癌基因(Oncogene)──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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