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位在染色體-上(Chromo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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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位在染色體-上(Chromosome)
台北市忠孝國民中學自然領域張馨文實習老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從新石器時代開始人類學習栽種糧食,因而有糧食穩定地供應,也使人類可以終年定居,形成大規模的群落,發展相互溝通和交流的文化,進而產生文明。在人類長遠的文明中,人們挑選出需要性狀的個體,做純品系間交配,希望保留優良的性狀給下一代,這些例子揭示,遺傳是影響人類文明的基礎。

我們都知道自己是由父母親賦予生命的,也知道父母親將各自部分的性狀遺傳給我們,也就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能打洞」,而孟德爾從事著名的豌豆實驗證明「雜交」不會形成新種,但是我們可以從日常生活裡體會到:「新個體與親代極為相似,卻又不完全相同,甚至會有完全不同的性狀等發生。」

事實上,根據1860年代孟德爾(Gregor Mendel)發表的實驗成果,他推論遺傳因子是由雙親各遺傳一個,成對地控制子代的性狀,且孟德爾追蹤親代遺傳因子與子代的顯隱性表現兩者間的關係,得到分離律、獨立分配律的數學模式,但當時沒有人將孟德爾的結論當作「遺傳學定律」。直到1900年,由科倫斯(Carl Erich Correns)、賽塞內格(Erich Tschermak von Seysenegg)、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三人各自根據自己的植物實驗結果,得出與孟德爾相似的結論後,才使孟德爾學說重新被人們重視,並奠定現今遺傳學的基礎。

在1879年時,華爾特.佛萊明(Walther Flemming)利用苯胺染料,將進行細胞分裂的火蜥蝪胚胎做染色,觀察細胞中有絲狀物質,並且在他1882年出版的《細胞物質,細胞核與細胞分裂》中,詳盡描述染色體在分裂前期會「增倍」、同源染色體在有絲分裂過程中在赤道板上配對,和染色體移動的現象。
之後洒吞(Walter Sutton)在觀察細胞分裂的現象中,發現細胞進行減數分裂(meiosis)時,染色體的移動和遺傳學上的遺傳因子表現極度相關,也發現每對同源染色體中,只有一個同源染色體能進入子細胞中。於是染色體遺傳學說的推論步驟,就從基因位於細胞核中,進入到染色體上。

直到1902年洒吞(Walter Sutton)和巴夫來(Theodor Boveri)提出的染色體遺傳學說,提出遺傳基因位於細胞內的染色體上,與成對的等位基因分別位於成對的染色體上。

請參考 基因(Gene)為在染色體(Chromosome)-下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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