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方法(Scientific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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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方法(Scientific method)
臺中縣立中港高級中學物理科王尊信老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洪連輝教授責任編輯

所謂科學方法就是觀察新現象,得到新理論或修正舊理論的系統技術。因為所使用的方法必須具備科學精神,因此,必須遵循以下步驟,形成迭代(iteration)或遞歸(recursion),直到所有的理論與實驗盡量符合,達成一致:

1. 仔細觀察,發現現象:
  過去以往的定義是利用感官去查知、覺察自然界的種種現象,但因為感官的主觀性,使得這項定義逐漸被揚棄。現在,大多改為可以經由實驗操作而測量(measure)到某已知或未知的物理量,亦即物理量必須是可被測量的。

2. 形成理論,解釋現象:
  所有觀察的現象,都必須被既有的理論所解釋,如果既有的理論無法解釋,至少要提出假說(hypotheses)或學說—一套新的理論—來解釋這種現象。

3. 推論:
  根據以上所形成的理論,詳加比較、歸納、演繹,進而可以得到新的現象預測。

4. 實驗驗證:
  重新設計不同實驗,重複上述步驟,如果還不能使實驗結果與理論預測符合,則必須再重複,如果兩相符合,則可形成結論。

這種方法,避免主觀意識形態的眾說紛紜,容易形成共識,也方便發現新現象修正舊理論,因此迅速取代過往的經驗主義,成為目前科學界研究的主流。例如:現今科學研究成果大多經由論文發表來取得他人的認同,而一篇好的論文,就必須符合以上的科學方法,避免空洞的討論(discussion)或辯論(argument),這是目前大多數皆受論文發表的期刊們(journals)所明令禁止的。

以論文為例:觀察的現象是必須受限於某種條件下的,因此在論文的開頭必須先聲明論文的適用範圍與操作條件,而且經常引用(cite)過去已經得到的結論當成參考(reference)。其次,論文研究的方法也必須被明白定義,使用質的研究或量的研究不可混淆。接下來,忠實記錄研究結果,不可有誤導或偏廢,甚至造假的行為,在這一部分,期刊編輯通常會邀請在該領域學有專精的專家或同儕進行複查(review),進以提出質疑、挑戰與批判(comment),如果作者通過這種階段,方才接受(accept)這篇文章予以發表(publish),否則將予拒絕(reject)。

目前,因為科學方法廣為各領域所接受,所以從以往的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擴展到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不管是文學、政治、經濟等等領域,也盡量以量化的數據,嚴密的推理以形成易為他人接受的理論。雖然使用的方法,不盡然如自然科學所預測的高度重複性,但至少將複雜的現象轉為簡單的模型,甚至是引用自然界的模型,例如以選舉的”鐘擺效應”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參考資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Scientific_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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