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並非宗教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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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並非宗教的產物
知識通訊評論第89期

一些行為指標顯現,是否有宗教信仰,不會影響一個人的道德感。因此一個社會的道德水準,也不決定於其是否有宗教信仰。但是宗教的起源到底是先天?還是有演化適應?仍有不同看法。

宗教或文化,孰為道德之源?

小說家麥卡錫(Mary McCarthy)曾寫道:「宗教只對好人有益」,但衡量宗教裁判應對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人道主義的暴力,或是對抗樂施會的暴徒,讓人懷疑宗教只給予人們道德的託辭和動機,而非理性的內涵。

赫爾辛基大學的塞西南(Ilkka Pyysiäinen)與哈佛大學的豪瑟(Marc Hauser)兩位心理學家為此發表新論文,指出人們不管有無宗教背景,面對陌生道德抉擇時,反應並無太大差異。

研究使用豪瑟研發的網路版「道德感測驗」,考驗人們的道德判斷,情境包括若規定聚餐時每個人需準備一道菜,該如何處理有人兩手空空前來;或是值不值得殺死一人以拯救其他人,這些問題大都難從宗教書籍中找到解答。

天性良善

數千名社會背景、年齡、教育、宗教信仰、種族不一民眾接受測驗,塞西南與豪瑟表示,結果顯示「道德感與宗教背景無關」,不過在少數高度相關的項目中,宗教仍可能影響答案。

這項結果或許也呼應宗教源起,有些研究者認為宗教只是為幫助無關係的人們相互合作,例如強調「人在做,天在看」以防止作弊;其他人指出,宗教行為並非在人類演化中的刻意選擇,而是其他認知功能發展下的附屬品,例如宗教或許其實是相信靈魂及來生背後合理的心理因素。

塞西南與豪瑟指出,因為宗教對道德判斷影響不大,上述的第二種假設的可能性更高,認為人類是先產生有關行為模式的道德概念,促進團隊合作,才將這些概念融入宗教體系之中。研究人員認為,人類或許天生便具有這種「道德文法」。

這份論文的內容不只涵蓋人類學,也一併挑戰人們常認為宗教灌輸道德意識的論點,若依據作者所言,宗教人士並不會比無神論者更具有道德感。

塞西南與豪瑟並不完全否認宗教有適應力,認為天擇或許帶來改變,會從既有一些影響道德認知功能的改善,來創造最大的合作利益。證據顯示相較於無信仰者,宗教成員團體更容易促成利他及自我犧牲精神。

這篇論文同時激怒宗教狂熱者或無神論者,若將宗教視為社會行為演化,而非神聖天啟,顯然懷有無神論的邏輯;但文中又假設宗教感是人類的一種基本心理,不像某些人士主張宗教是文化加諸於社會的愚蠢行為,只要用冷靜與理性即可洗除。

不過這種道德測驗究竟探究的是宗教或文化才是道德之源,也無定論,因為無信仰者若身處在宗教色彩極為強烈的文化中,很可能會接納多數輿論的道德傾向,例如西方文化便長期深受基督教價值觀左右。

不過研究結果認為,無論文化或宗教都不太重要,而是由其他與生俱來的因素,決定了人類的道德判斷。

有時宗教道德準則會出現不一致之處,讓人懷疑是否受其他先入為主關念的干擾,而非完全來自宗教信條,例如天主教早期反對試管嬰兒,但又同時強烈反對任何阻礙生殖的手段;對於欺騙、盜竊與謀殺,多數宗教都有相同的核心道德原則,也都有順應社群的調整,其他如基督教的原罪論等細節則各有其歷史背景。

無神論者在道德測驗的表現上與信仰者無顯著差異

但若要挖掘宗教根源,道德真的是最佳切入點嗎?若說之所以有大量文化投入宗教,只是為了增強並且調整人類與道德相關的既有神經網絡,實在很難取信於人。有些人強調宗教符號與神祕信仰的適應力,而不著重於道德層面。

宗教這個文化現象如此豐富,若試圖解釋源起,通常註定是兩面不討好。就像若要以非宗教合作角度解釋法國沙爾特主教座堂,或是巴哈的B小調彌撒曲,也同樣不會有結果。

(本文原載於二○一○年二月八日《自然》雜誌網,作者保爾(Philip Ball)為自由科學作家及《自然》雜誌編輯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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