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科學的時間管控爭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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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科學的時間管控爭議 (2)
知識通訊評論第61期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

根深蒂固的作法

在美國學術殿堂裡,聰明的研究人員在專案補助計劃中浮報時數的例子不勝枚舉。違規造假情形從工時報告表即可探知一二,例如某位科學家於NIH研究補助計劃所申報的每日投入工時,竟然超過其每天可用時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錯的離譜。

針對工時填報的研究並不多,其中由明尼蘇達州衛生夥伴研究基金會(HealthPartners Research Foundation)社會學家馬丁森(Brian Martinson)所作研究就發現,有心人可以在工時申報上動許多手腳,針對約一千八百位接受NIH補助的研究人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請參看《知識通訊評論》十五期”科學家誠不誠實?”),不論是初出茅廬的新手,或是已有數年資歷的學者,違規情形都司空見慣。

拿在學術界已打滾數年才爭取到第一筆研究補助的學者來說,有百分之七十表示,在獲得補助的頭三年他們都曾將某一研究計劃的補助款挪用至其他研究計劃上。至於博士後研究學者中有百分之三十也承認曾使用此種作法。馬丁森指出,「這突顯出違規在全國各地已是常態,應該不是NIH所樂見的情況」。

至於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積極監督的作法才剛開始實施。第一個受查對象就是賓州大學,查核人員發現該大學在二○○二年至二○○四年間,向基金會申請的薪資經費中至少有百分之三十七的金額,也就是九百二十萬美元,無法提出該項支出沒有被挪用到其他計劃的具體證明。查核人員得到的結論是,「普遍存在的控管缺陷,讓聯邦政府警覺到,應更加注意(賓州大學)其他高達五億二千五百萬元研究支出補助款的合理性及准駁與否」。賓大學校當局則趕緊表示,已針對查核人員發現的制度漏洞,建置全新的控管機制。

此外,被查核的六十五份研究支出申報表中,有二十三份申報表經理人在批核前,並未確實複核所填寫的工時是否與事實相符,而有二十四份報告則是事後補報。

然學校當局並未將管控缺失歸咎到系主任頭上,猶他大學主計長阿敘曼(Theresa Ashman)認為,誰應該為缺失負責「是一個大問題」,她表示猶他大學去年接獲國家科學基金會兩千一百四十萬美元的補助,在進行例行性查核時,也面臨相同的疑問。

在加州理工學院的查核中,由專案研究補助申請表可以看出,研究人員並未依國家科學基金會規定填報目前及預定計劃所需工時。特別的是,在受查的五個教授中就有四位未遵守規定,他們所提出的十一個計劃中就有十個未填寫預定計劃所需花費時間。此外,有些研究人員預計在基金會的補助計劃上投入他們百分之二十的時間,卻未將此資訊告知學校,研究人員沒有將時間貢獻於教學卻憑白獲得學校薪資給付,造成學校間接成本膨脹。檢查結果也發現,每份工時申報表均未在學校所規定的一百五十天申報期限前提出。

該是採取補救措施的時候

加州理工學院財務部門副主任佩特森(Sharon Patterson)不願對查核結果作詳細說明,僅透過學校發言人裴利(Jill Perry)對外表示,該校已針對查核結果正式提出回應,表示加州理工學院有完善的專案研究補助管理計劃,並已改善教授工時報告的追蹤方式。

就加州理工學院查核案例之一,是針對凱洛格放射實驗室(Kellogg Radiation Laboratory)首席研究員物理學家麥克翁(Robert McKeown)。麥克翁領導一個由三十三人組成的實驗室,獲得美國能源部一千一百九十萬美元及國家科學基金會三百八十萬美元的專案補助,計劃主要目標係建立加州中學宇宙輻射線觀測站,供研究與教學之用。

查核人員表示,麥克翁解釋說他有一半時間花費在基金會研究計劃上,另一半時間則用由在能源部支助的研究上。但是加州理工學院的記錄上,查核人員只能確認麥克翁在國家科學基金會的研究計劃上,花了百分之十七的時間。沒有任何記錄可以證明他所聲稱的,投入了百分之二十時間在能源部研究的計劃之上。在提交給國家科學基金會的提案中,他也沒在註明預定投入各計畫的時間。麥克翁拒絕回應《自然》雜誌的詢問。

限速坎

加州理工學院另一個因工時申報問題被提出檢討的案例是電腦工程師羅(Steven Low),他的實驗室NetLab執行的研究計劃,屢創高速電腦運算速度紀錄。查核人員表示,羅先生告訴他們他的一半時間用在國家科學基金會的五個專案研究計劃上,百分之二十的時間用在陸軍與空軍的補助計劃上,百分之三十的時間花在教學與行政工作。

但查核人員檢視加州理工學院留存紀錄,只看到羅先生總共投入百分之十八的時間在國家科學基金會的三個研究計劃上,至於在陸軍與空軍及國家科學基金會的其他二項研究補助計劃花費的時間,則沒有任何蛛絲馬跡。查核人員也發現國家科學基金會的五個專案研究補助計劃,完全沒有填報預計投入時數。依據學校發言人裴利的說法,羅先生太忙無暇表示意見。

雖然上述缺失可被解釋為文書作業疏忽所導致,但國家科學基金會卻擔心,研究補助計劃的程序已受到傷害。總監察長辦公室稽查經理沃金(Joyce Werking)指出,「有些問題以往總是藏在死角,查核人員往往沒有看到」,未來就專案研究補助計劃申請者的審核,就必須要更加嚴謹。

而給予研究補助計劃的小組與計畫負責人,也許從現在就要開始嚴肅以對。

在《自然》雜誌文章刊出後,有評論者以為國家科學基金會等的研究補助單位,不應該以研究者花費的時間衡量價值,而是要看研究結果是否有科學貢獻。提供補助的機構不看研究成果,反而斤斤計較於投入時間來作為衡量標準,十分可笑。最棒的科學研究就是探究未知領域,成功與否尚無把握,遑論衡量獲得成功所須花費時間。所以填報投入工時根本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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